第二十屆全球自行車設計比賽參賽辦法

2016IBDC[活動簡介]

全球自行車設計比賽由經濟部技術處與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支持辦理,財團法人自行車暨健康科技工業研究發展中心承辦。 此年度盛事自1996年揭開序幕,歷史紀錄與相關訊息歡迎至 http://www.ibdcaward.org閱覽。 舉辦此比賽活動的宗旨在透過文化與經驗的交流,提升自行車產品設計水準與國際化,進而鼓勵人們騎乘自行車之風氣, 對全球環境與人類健康有所貢獻。 誠摯地邀請您參加第二十屆全球自行車設計比賽,線上報名請至本比賽網站 http://www.ibdcaward.org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

經濟部技術處 (DOIT, MOEA)

承辦單位:

財團法人自行車暨健康科技工業研究發展中心 (CHC)

協辦單位: (按筆劃順序排序)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TAITRA)

台灣區自行車輸出業同業公會 (TBEA)

贊助廠商: (按筆劃順序排序)

巨大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伍祥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亞獵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美利達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菲力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參賽獲益]

台灣為全球自行車市場之領導先鋒,此比賽活動儼然成為國際間矚目之焦點。

比賽頒獎典禮於台北國際自行車展首日舉辦, 所有得獎作品將被展示於會場。此亞洲最大自行車展每年皆吸引數十國近千家的廠商參與,參觀人次更高達50,000人次 以上。

比賽結束後將於國內外舉辦成果展覽,展示所有得獎作品。

比賽成果及各得獎作品將刊登於國內外各大知名媒體。

得獎作品將有機會獲得國內廠商認養量產,使設計師美夢成真。

[比賽主題]

人力驅動自行車及其相關配件 (可由其他動力輔助)

* Electric Bike  * Mountain Bike  * City Bike  * BMX  * Racing Bike  *All Terrain Bike

* Folding Bike  * Children’s Bike  * Exercise Bike

* Components  * Clothing and accessories  * Others

 

 

[參賽程序]

(1) 參賽者必須先至比賽網站 http://www.ibdcaward.org “會員專區"加入會員。成為會員後您即可自行登入變更個人資料,或至"線上報名"網頁中完成參賽報名。 若為團體報名參賽,必須指定一位代表人。 參賽件數無限制,但每件作品必須以不同的會員帳號分別報名,並於參賽報名資料頁面上傳、確認或變更初賽作品。 若報名或作品上傳有任何問題, 請逕聯絡承辦單位:Email: ibdc@tbnet.org.tw  Tel:886-4-23501100 分機813

(2) 自報名完成起至初審繳件期限止,可隨時上傳繳交圖面作品。

(3) 評審階段評審委員將評選出最優秀的22件作品並評定各項得獎名次。

(4) 比賽結果將於頒獎典禮隆重公佈並頒發各獎項。

[辦理期程]

第二十屆全球自行車設計比賽

(下列時間以主辦單位所在地-台北為準)

a. 報名日期

2015年6月1日 ~ 10月15日

b. 初賽收件截止2015年10月15日

(所有參賽作品必須於2015年10月15日下午5:00前完成上傳)

c. 公佈評選結果2015年10月31日前

d. 頒獎典禮預定於 2016年3月於台北國際自行車展期間隆重舉行

 [繳交文件及作品]

(1) 所有參賽者須於201561 ~ 1015完成網路報名

(2) 繳件圖面

a. 作品說明圖一張,總字數300~500字,一律以英文撰寫

內容包括:

Title of Entry

Concept of Design

Target Market

Innovative Features

b. 三面尺寸配置圖一張,於正視,側視及俯視圖標示主要尺寸

c. 結構設計圖一張,展現作品中特殊之結構設計,可加註英文文字說明

d. 精密描寫圖一張,含背景之3D作品展現圖

注意:

以上a~d圖面皆須符合JPEG格式,尺寸寬1024x高768像素之規定,並且個別檔案大小不得超過500kb(可參考http://www.ibdcaward.org “參賽辦法"下的"圖面範例")

為考量評審公正性,所有繳交作品切勿標示與作品設計無關之簽名或標示記號!

以上所有圖面作品需在2015年10月15日之前完成上傳繳件。

參賽者必須使用規定的格式繳交初賽圖面作品。

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承辦單位有權不予收件。

  

[問與答]

參賽作品的資格限制為何?

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且無抄襲仿冒情事之作品,主辦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得負完全法律責任。

參賽者的資格限制為何?

國內外凡對此項競賽有興趣之團體或個人,惟團體組隊參加每組以四人為限

IBDC承辦人員,歷屆和現任的評審委員皆不得參加。

需要繳交參賽費用嗎?

本比賽免費參加。

誰將製作實車呢?

IBDC工作小組將挑選1~2件入選作品製作成實車,並在自行車展和其他展覽陳列展示,參賽者並不參與 實車的製作。

評審標準為何呢?

參賽作品將以以下四個主要標準評選:

a. 創新性 — 具體之嶄新機構/結構/組件配置設計

b. 可行性 — 製造技術和量產可行

c. 市場性 — 設計符合安全要求與經濟效益

d. 其他 — 含造型,人體工學,圖面/模型表達

[聯絡方式]

 

詢洽電話:04-23501100轉813 廖詠鈺

傳真號碼:04-24632926

收件住址: 407 台中市工業區37路17號

財團法人自行車暨健康科技工業研究發展中心

網址: http://www.ibdc.tbnet.org.tw

Email: ibdc@tbnet.org.tw

智慧財產權

 

前提: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本人之創作,如已申請專利者專利權人也必須為參賽者。

1.  為維護參賽者的智慧財產權,主辦單位建議參賽者在繳交作品前先行申請智慧財產權。

2.  入選者如於參賽前已自行申請專利權,且經核准取得專利權(需自行負擔其相關費用),該參賽者得與主辦單位共同研商另訂合作協議,由主辦單位協助商業性產品推展業務。若因專利權衍生獲利,參賽者(發明人)可獲得主辦單位所獲淨利之20%作為獎勵。

3.  主辦單位對尚未申請專利且達可專利程度的入選作品,保有優先申請權,發明人仍為參賽者本人,但不需負擔專利權之相關費用,惟需配合主辦單位所有相關專利申請程序。若因專利權衍生獲利,發明人可獲得主辦單位所獲淨利之15%作為獎勵。

4.  對尚未申請專利之入選作品,經過改良而達到可專利程度者,發明人為參賽者與改良者,且參賽者不需負擔專利權之相關費用,惟專利申請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且參賽者需配合主辦單位所有相關專利申請程序,若因專利權衍生獲利,發明人可獲得主辦單位所獲淨利之10%作為獎勵。

5.  基於研究及宣傳推廣之需要,原創者應無條件授權主辦單位對入選作品之文件、圖面、檔案進行重製、攝影、出版、著作、公開展示及發行於各類型媒體宣傳之權利,不得異議,並應配合提供相關圖片與資料。

 其他規定:

  1. 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不予收件。
  2. 參賽作品一概不予退件,但參賽者得在報名時註明清楚『如果作品未進入決選,主辦單位無權公開您的作品』。
  3. 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會決議,並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4. 為維護評審之公正,入選作品必須於名次公佈後,始可公開其作品。
  5. 名次公佈後,入選者得自行公開其作品;為彙整及推廣本活動成果,凡經媒體刊載,入選者應通知主辦單位。
  6. 入選者就入選作品如與第三人簽訂任何合作協議,應通知主辦單位;主辦單位如知悉任何第三人就入選作品產生合作開發產品之意願,亦應通知入選者。
  7. 凡報名參加此比賽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此比賽規則中各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本規則所述之各項規定。
  8. 本辦法中所列之主辦單位各項權利義務均由承辦單位執行,請勿直接聯絡主辦單位、協辦單位及贊助單位。

 

 

 


 

  [獎勵辦法]

金牌獎,一組 (自行車)

(1) 獎金新台幣參拾伍萬元整

(台灣地區參賽者須扣除10%所得稅,其他國家參賽者須扣除20%所得稅)

(2) 獎狀

銀牌獎,一組 (自行車)

(1) 獎金新台幣壹拾伍萬元整

(台灣地區參賽者須扣除10%所得稅,其他國家參賽者須扣除20%所得稅)

(2) 獎狀

特別獎,一組 (零配件)

(1) 獎金新台幣壹柒萬元整

(台灣地區參賽者須扣除10%所得稅,其他國家參賽者須扣除20%所得稅)

(2) 獎狀

優勝獎,六組

(1) 每組各得獎金新台幣參萬元整

(台灣地區參賽者須扣除10%所得稅,其他國家參賽者須扣除20%所得稅)

(2) 獎狀

創意獎,十二組

(1) 每組各得獎金新台幣壹萬伍仟元整

(台灣以外其他國家參賽者須扣除20%所得稅)

(2) 獎狀